发布日期:2024-08-19 01:33 点击次数:162
消息,近日,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被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据公告内容,2024年05月14日,在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,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(曹操出行网约车平台)对发布订单信息的乘客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云AD50942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
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违反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,构成了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违规行为。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